單車雙載 少女站「火箭筒」摔死
更新日期: 2008/04/27 13:10 記者黃郁茗、吳財賢、吳瑞興綜合報導




校園內很流行在腳踏車後輪,加裝橫桿載人,但這種俗稱「火箭筒」的設備暗藏危機,嘉義市一名高二少女,18日放學回家讓男友騎腳踏車載,少女站在火箭筒上,旁邊的同學騎機車幫忙加速,沒想到重心不穩,少女摔下車,頭部重創死亡,警方建議學校都應該禁止學生加裝火箭筒,只要雙載,還可能要被罰



白色上衣的林姓少女站在男友腳踏車上,旁邊跟著一輛機車幫忙加速,監視器畫面紀錄少女最後身影,沒多久她就從腳踏車上摔下來,頭部重創死亡,這是4月18日發生在嘉義市區的意外。



少女會賠上一條命,就是因為站在橫桿上重心不穩,俗稱「火箭筒」的橫桿,裝一個只要50到100元,其實在校園裡面超級流行。一位台大學生說:「其實我之前載過人,有跌下來過,我知道可能會有點危險。」



學生也知道,站在後輪上不時發生危險,但台大校園內一排腳踏車,幾乎每輛都裝火箭筒,只是圖個方便,但火箭筒只能承受50公斤重量,根本不適合載人。腳踏車行老闆林建宏表示:「它如果沒有這個坐墊,就是絕對要禁止裝這個東西,這真正的功能是,坐著跨腳在用的,載人的時候,坐著的人跨腳在用的。」



其實依據交通安全規則,兩輪腳踏車本來就不得互載,否則可以處最多600元的罰款。同學騎車好玩,但安全第一,還是不要拿生命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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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虫覺得這算是給時下青少年一點教訓~~


真的站在火箭筒上是很危險的!!


小虫國中時也在腳踏車上裝火箭筒~


不過只給想被我載的人踩我也會要求要"坐著"~


因為小虫根本不敢打包票說"那一根不會斷掉= ="~


希望大家引以為戒~不要以為腳踏車摔不死人阿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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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ˇ自製:摩法少女奈葉 粉色 引用、回應
 
這次小于作了可愛的奈葉引用、回應圖ˇˇ
希望大家會喜歡ˇˇ
覺得不錯的、請多多留言ˇˇ
你的支持是小于ˇ最大的動力ˇˇ
 
 
 
/*奈葉回應和引用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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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圖、引用要回應喔ˇˇ
引用帶走Loge*   
請不要當小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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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素材取自韓網BLOG/hilingo+TINA自行加工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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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睜大眼睛看
阿哈 , 曈兒最近愛上手繪菈
這幾款曈兒都很滿意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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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仔含重金屬 好神、Kitty都被點名
中廣 更新日期: 2008/04/25 16:30

公仔玩具琳瑯滿目,標準檢驗局市場購樣二十件,檢測是否含有「環境荷爾蒙」過量的可塑劑,以及重金屬含量,結果有五件可塑劑過量,其中三大超商公仔「好神」、「Kitty」等都在列,還有一件「神畫公仔」含過量的鉛鎘重金屬。可塑劑檢驗到六月底前都還是檢測的緩衝期,但從七月一號起就會強制納入檢驗,過量就要下架。(戴瑞芬報導)



7-11的「Hellow Kitty」、萊爾富的「花媽」、全家的「好神」超商公仔,郵局賣的米奇印章公仔,以及芮安公司進口的12生肖公仔,都驗出有超過國家標準的鄰苯二甲酸酯類可塑劑,也就是會讓雄性產生「雌化」的「環境荷爾蒙」,在標準檢驗局抽檢20件公仔玩具當中的14件PVC軟質塑膠中,不合格率達35.7%,都來自大陸製造。



檢驗局發言人副局長王正輝說,七月一號起PVC軟質塑膠玩具將增列可塑劑檢驗,不過六月底前都還是法令的緩衝期,因此對含有過量可塑劑的公仔玩具,只提出警示



另外還檢測出超商販售的神畫公仔含過量的鉛鎘重金屬,其中鉛含量超出標準值6.5倍、鎘含量超出4倍,已勒令下架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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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靠近大陸~


去吧~


七百多萬喜愛大陸的台灣呆民~


這就是你的希望"大陸製造"~~~


都中重金屬去當大陸仔算了~~


小虫沒有收集公仔的習慣~


但是喜歡公仔的人不在少數!!


這也算是一種"阿共仔的陰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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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勞工強制退休年齡 延至65歲
中時 更新日期: 2008/04/26 04:34 高有智、姚盈如台北報導




保障高齡勞工▲立法院25日三讀通過勞基法第54條修正案,未來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將延至65歲以擴大中高齡勞工就業市場。(范揚光攝)

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案,未來勞工強制退休年齡從六十歲延後到六十五歲,此舉將勞工與公務員退休年齡同步,並保障高齡勞工工作條件,立委預估受惠人數約九萬四千人。這是勞基法民國七十三年公布以來,首次修正勞工強制退休年齡。



立法院長王金平則說,延退的修法牽涉層面很廣,包括國營事業和民營事業員工都適用修法後的新規定,一下子有一堆人延退,國家或公司行號要付出多少成本?是不是會影響人事升遷和流動?目前相關影響仍無從評估。



勞委會統計 逾九萬人受惠



提案人、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表示,因應國人平均壽命延長,修法是保障高齡勞工的工作權,;根據勞委會統計,目前六十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的高齡勞動者,約為九萬四千人,這些人正是修法後的立即實質受惠者;而六十五歲以上的勞工仍有三萬人。



由於影響人數不多,楊瓊瓔認為不僅對政府財政沒衝擊,甚至還能減輕老人年金財政壓力,不過,她也坦承,也許短期可能排擠新職缺釋出,但只要長期經濟景氣有轉好趨勢,修法對失業率不致有負面影響。



請領退休金 不受影響



至於延後退休是否影響勞工請領退休金?楊瓊瓔表示,若是適用勞退舊制的勞工,一樣可依工作二十五以上,或工作滿十五年、年齡滿五十五歲的規定申請退休,沒有一定要等六十五歲才能退休。



她說,適用勞退新制的勞工是採每月自提方式,退休金所受影響更小,延後強制退休年齡,可說是多保障勞工五年工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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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虫真是佩服"國民黨立委"的頭腦阿!!


真是太棒了~一黨獨大就是有這種亂放屁的好處~~


這位立委~你知道現在工作有"多難找"?


你知道目前仍有多少年輕人找不到工作嗎?


你知道有多少早就在等60歲退休的長輩嗎?


你知道這"五年"會餓死多少人嗎?


你知道台灣的中高企業正在外移嗎?


你知道這法案實行後有多少公司無法徵招新血?


你知道嗎?~~你不知道嘛!!!


難到立委就是讓你坐在議會中打打"嘴砲"就可以領薪水的嘛?


你的想法是幫政府省錢~但是民眾勒?


你口袋的錢願意拿出來給那些找不到工作的年輕朋友溫飽嗎?


不可能嘛!!!!


就因為我們在台灣~


就要接受你們(國民黨)這樣的玩弄百姓生活?


這樣子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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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朝祥:一綱多本是對的
聯合 更新日期: 2008/04/26 16:30 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一綱一本」VS.「一綱多本」,將是新任教育部長即將面對的問題。國民黨智庫教育文化組召集人楊朝祥表示,只要基測考試從各版本的「最大公約數」內容來命題,一綱一本與一綱多本的爭議是可以化解的



楊朝祥日前拜訪台北市長郝龍斌,研商一綱一本如何解套。當他了解郝龍斌把各種版本的教科書都看過,非常佩服他為減輕學生壓力的用心。楊朝祥表示,一綱多本的堅持是對的,但北北基要減輕家長負擔和學生壓力的心意,是值得肯定的。他認為問題不在一綱幾本,而是因為基測錯一題扣分太重,讓家長、老師和學生不放心,怕漏讀了一個版本,錯一題扣重分,上不了理想的學校。



解決之道,楊朝祥認為,各版本的差異約只有5%,如果基測是從各版本共有的內容來命題,大家就不用擔心少讀一個版本就會吃虧。他建議教育部,每年基測考完後,公布題目出自哪個版本,讓大家都放心。



馬英九今天上午親自主持「台灣向前行請益之旅─北區教育座談會」,與會人員也很關心一綱一本,學生代表、師大附中高三同學劉憲翰說,升學壓力之大,非筆墨可形容,他大聲疾呼:「我們可不可以不要補習?我們可不可以不要考試?」



劉憲翰說,現在多元入學都建立在考試制度上,他認為九年一貫雖然不錯,但一綱多本讓老師疲於奔命,要塞更多東西給學生,站在學生的立場,他主張應回復成一綱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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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虫的主張或許有點不同~


但是跟這位劉憲翰先生也是有部分磊同~


小虫是聯考的最後一屆~也就是教改的第一波犧牲品!!


在最後一次聯考的狀態下~小虫聯考只進不退(應該說沒有退路)


拼死拼活也要弄間學校來念~


之後的一綱多本以及無聯考改基測的實施~讓小虫很高興能夠參加最後一次聯考!!


因為我看到的是補習班的泡沫化竄起~


小朋友的書包越來越大(有的還是用行李廂囧~)


考試次數變多累死考生~


學生的分級化越來越明顯~~~


絲毫看不到這"教改"幫助小朋友的效果!!


我也贊成"一綱一本"~但是只到大學!!


一但學子考到大學以後~再來實行一綱多本(或者應該說由老師自己決定要用哪一本)


學生真正能走自己的道路的時候是在"上大學"以後~


在大學以前根本還是以"升學"為目標在前進~並無自我的期望!!


所以一綱一本才能夠讓學子放心準備升級!!


最好就是把聯考制度再改回來~


降低學生的考試頻率~讓他們專心準備一年一次的"大考"才是真的!!


小虫真的很不希望看到國家未來的棟樑被那些死老頭當做"政績"來瞎攪和!!


學生一定要抬頭~


一綱一本才能夠真的讓學生"唸出興趣"而不是"看到就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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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跑輸了要寫反省書 學童傻眼
中時 更新日期: 2008/04/26 04:34 潘杏惠南縣報導

「我們得最後一名不是因為跑不快,是因為不認真練習才會跑不好。」南縣大新國小五年X班同學,廿三日大隊接力比賽最後一名,體育老師要求每人作文寫下運動表現、心情點滴,讓小朋友感覺好像在寫反省書、悔過書一樣,心裡很受傷,家長也認為傷害孩子自尊。



「媽媽,反省書要怎麼寫啊!」就讀大新國小五年X班的同學,廿三日晚上一臉憂慮問媽媽,讓媽媽相當緊張,以為兒子在學校犯了什麼過錯,「體育老師說我們接力賽跑最後一名,要我們寫作文,不是只有我犯錯啦!」拿出聯絡簿,上頭還有班導師寫的「體育課反省書一篇」字樣,讓家長相當錯愕。



大新國小「功課」 讓學童更難過



原來,學校於廿三日舉行大隊接力比賽,該班同學跑最後一名,大家帶著沮喪心情回到教室,時值體育課,體育老師遂針對剛才的比賽過程進行檢討,接著要小朋友拿出空白紙筆寫作文,內容包括反省剛才比賽自己的表現、心情點滴以及下次上體育課會如何做,字數二百五十字。



「這樣是不是在寫反省書啊!」「這是悔過書嗎?」小朋友們在台下竊竊私語,有同學認為,輸了比賽已經很難過,繼續寫這種作文,好像又受傷一次,不過大家不敢吭聲,默默硬著頭皮寫。



直到下課鈴響,不少小朋友還是一張空白紙放在桌上,一臉懊惱,接著進教室上課的班導師了解狀況後,脫口而出「小朋友,體育課的反省書拿回家寫,明天再交出來就可以。」班導師還在部分學生的聯絡簿上寫下「體育課反省書一篇」字樣。



家長:似乎強調不能輸 傷自尊



「我們得最後一名不是因為跑不快,是因為不認真練習才會跑不好。」「今天的心情很不好,同學都哭了,有人還因為我們跑最後一名,又去罵其他人。」「我覺得我對自己的表現滿意,因為我有幫他們大聲加油,雖然輸了,可是我們有運動家精神。」作文裡頭字句呈現孩子的情緒,讓家長很心疼。



有家長認為,人生沒有永遠的勝利,這樣的作文好像強調孩子不能輸一樣,實在很傷自尊,以後要如何以平常心面對競賽,盼校方提出合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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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虫感覺很扯!!


這樣子訓練這種孩子的"體育老師"要不要也一起寫"反省書"?~


因為你交的不好才讓你的學生跑最後一名~


那再請問~


體育老師的父母要不要也寫"反省書"~


生下這種教學生跑最後一名的"老師"該不該反省?~~


真是亂七八糟~


又不是每個孩子都是體育健將~


太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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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天真! 李登輝嚴詞批馬
民視 更新日期: 2008/04/24 11:59

好久不見!總統大選後,李前總統首度要開口談政局。脖子上的膏藥,很引人注意。忍著落枕的疼痛,他有話要對即將上任的馬政府說。再次嗆聲說沒有九二共識,這等於打了馬英九一巴掌。偏偏,他的警語不只這些。做官的講話不要那麼快!馬英九可得聽進去。一字一句,或許不中聽!李前總說,他不是反三通,而是要有國家利益,要做生意就照wto的架構來,別去亂談判。會去520就職典禮,這是基於卸任總統對新總統的尊重,更是希望,馬英九把他的話聽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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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先生阿~


忠言逆耳阿!!!!


政治不是"兒戲"


小朋友就該回去幼稚園"再教育"


國家都是自私的~


沒有利益何來友情~~~~


亂開支票亂說話~遲早都會被識破"馬腳"


真的不行就下台滾蛋~沒有人會說你的不是...


不要只是想要掌權而已就把台灣搞垮!!


台灣千萬人的性命不是你跟大陸"賭博"的籌碼!!


忠言逆耳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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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強制猥褻<偷摸女生下體2秒 法院不受理
更新日期: 2008/04/25 09:29




〔記者阮怡瑜彰化報導〕「偷」摸女生下體,非「強制」行為,法院不受理公訴?



廁所下方空隙偷襲



彰化地檢署日前提起一宗妨害性自主公訴案,被告在速食店廁所利用隔間下方空隙,伸手到隔壁間偷摸女學生的下體,但法院認為此舉未達妨害性自主要件,案件屬於告訴乃論的性騷擾防治法中「強制觸摸罪」,因此,不受理公訴罪,檢方24日提出上訴。



地院判決指出,去年12月間,32歲的劉姓男子躲進員林鎮中山路一家速食店的女生廁所,並利用廁所隔間下方空隙達10公分、且為蹲式馬桶的設計,趴在地上,伸手偷摸隔壁間一名正在如廁中女學生的下體,女學生尖叫、奪門而出後,劉嫌隨後被一群見義勇為的高中生逮捕,檢方偵辦後,依刑法妨害性自主之強制猥褻罪嫌提起公訴。



院方指未產生強制力



法院偵辦後,認為強制猥褻罪的構成要件為加害者施以「強制」行為,足以壓制被害人性自主權;但根據該案,加害人伸手觸摸女學生下體僅約1、2秒的時間,女學生一尖叫,被告立即縮手,其行為未產生強制力,時間相當短促,在被害人顯現其不從之意願前,行為已終止,因此屬於性騷擾防治法的「強制觸摸罪」。



認定性騷強制觸摸罪



法官判決指出,性騷擾防治法強制觸摸罪係告訴乃論罪,被害女學生已與被告和解,並撤回此部分告訴,至於妨害性自主公訴部分,因不構成要件,因此不受理此公訴。



對此,檢方不服,提出上訴指出,被害女學生遭偷摸的「同時」已有反應並尖叫,被告的行為並非完全處於「趁人不備」下產生的無強制力行為,法院判決尚不恰當,依法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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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


小虫其實已經看過不少很扯的新聞~


(當然也包括馬先生特別費案無罪ˋˊ)


但是這是小虫看過會讓我驚嘆的新聞之一..


偷摸就是不對~


豈能夠不受理~~~~~


法不外乎於情~


換作法官是那個被害人~敢問你會不受理?


那大家以後都去摸兩秒就好啦.........反正頂多只是"強制觸摸罪"


就說台灣法律實在是太輕了!!!


現在一看還真是輕的離譜!!!!!


果然馬先生當選總統以後~很多"不可思議"的事情就慢慢發生了.....


唉唉唉~~縱使小虫憂國憂民~我也只是之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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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馬英九無罪定讞 最高法院:檢方上訴空泛
更新日期: 2008/04/24 15:31

(中央社記者王舜薇台北二十四日電)馬英九特別費案,最高法院今天判決無罪定讞。最高法院說,檢察官第三審上訴理由,僅就首長特別費法律性質進行爭執,空泛指摘首長特別費性質認定違法,但對馬英九主觀上沒有不法所有犯意、客觀上沒有施用詐術使人陷於錯誤等部分,未做任何指摘,因此檢方上訴違背法律上程式



最高法院表示,一、二審法官認定馬英九主觀上沒有為自己不法所有意圖,客觀上沒有施用詐術,讓會計人員陷於錯誤;認定會計人員也並沒有陷於錯誤;也認定領據列報方式核銷特別費部分全部都因公支出,沒有任何不法所得,因此認為馬英九沒有貪污與背信犯行。



不過,最高法院指出,檢察官的第三審上訴理由,僅就首長特別費的法律性質究竟如何等部分,進行爭執,很空泛指摘對首長特別費性質的認定有違法,原判決導出無罪的結論是違法,但究竟為什麼原判決認定馬英九主觀上沒有不法所有犯意、客觀上也沒有施用詐術使人陷於錯誤,實際上也沒有不法所得的事實認定等部分,檢察官在上訴理由中都沒有做任何指摘,因此,檢察官上訴是違背法律上的程式。



  馬英九特別費案去年二月十三日偵結,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將馬英九起訴,余文被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去年八月判決馬英九無罪,余文應執行有期徒刑兩年四個月,依九十六年減刑條例減為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



  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去年十二月間判決馬英九無罪,余文改判應執行一年有期徒刑。台灣高檢署不服判決,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9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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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虫認為只要把國有財產納為己用~


就算想法客觀~在行為上已經成就"貪污"的形式!!


雖然~我無法直接斷定~馬先生有無貪污~


不過大家應該把眼光往後看~


法官說無罪就是無罪~有罪就是有罪~


讓他好好搞4年~


趨時才不會有說[官司纏身無法好好治國]這種狗屁謊言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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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少女 不管她大姨媽來
更新日期: 2008/04/23 10:20




〔記者邱紹雯北縣報導〕男子葉志豪上週日載著剛認識的高二女學生出遊,回程時載往台北縣淡水漁人碼頭附近的偏僻小徑,疑似在座車內拿刀脅迫性侵,女子正逢月事來潮,他仍伸出狼爪,還恐嚇車上裝設針孔,如報警便將性侵影帶曝光,女學生不甘受辱報警,北縣警方昨天逮捕葉嫌,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檢方訊後聲押。



警方調查,涉嫌性侵少女的男子葉志豪(32歲)擔任社區保全,與高二女學生小文(化名)認識一個月,小文因為常到葉男工作旁邊的便利超商找朋友,間接與葉男相識



警方指稱,葉嫌上週日下午開車載著小文與另外兩名女性友人一起到台北龍山寺附近遊玩,晚上再順路送女孩子回家。家住淡水的小文最晚下車,葉嫌沒有直接將她送回家,反而將車子開往漁人碼頭附近的偏僻道路,趁四下無人時逼小文與他發生性關係。



小文說,對方強迫要與她發生性關係,她以月事來潮拒絕,誰知葉嫌卻亮出刀械相逼,事後說要給她5000元封口,她沒有拿,還說車上有攝影裝置,已全程錄下性愛過程,膽敢報警即會公開影帶



葉嫌落網向警方坦承犯案,他供稱拿刀只是要嚇對方,沒有傷人之意,車上也並未裝設針孔。小文回家後覺得對方行徑可惡至極,但又擔心影帶曝光,與家人商量後決定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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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虫看完此篇文章只有一句話~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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