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說介紹工作 進賓館就硬上
台北市男子黃文和以介紹工作誘使女網友到賓館見面性侵她,女網友大喊有心臟病不堪激情興奮,黃才罷手。她逃離賓館立即報警偵辦,黃被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去年10月間,卅餘歲的黃文和在網路即時通訊(MSN)認識該名女網友,從交談中得知對方急著找工作。黃佯裝是有頭有臉的企業人士,擺闊約女網友到晶華大飯店見面,屆時又以臨時有重要應酬取消。
黃文和在一周後再約女網友到晶華大飯店吃飯,但黃卻以他是有頭有臉的人物,不適合在公開場所露面,改約女網友到忠孝東路五段一家賓館碰面,女網友警覺有異婉拒。黃再三以單純想幫她介紹工作,勸女網友勿多心,她才答應赴約。
女網友向台北地檢署指控,黃文和進入房間後就變臉,要求與她發生性關係,強拉她上床將洋裝拉至胸口,黃並脫掉自己的內褲對她性侵害,她奮力掙扎抵抗,並大喊有心臟病,太興奮會心臟病發作,黃才罷手。
女網友一離開賓館就報警偵辦,並到醫院驗傷,提出驗傷單、因掙扎抵抗,遭黃文和用力壓制導致左大腿內側、左腰瘀青的傷痕照片6張為證;黃承認和女網友發生性關係,否認是性侵害。 他辯稱,事先與女網友約好到大安區賓館做愛「辦完事再給她一些錢花」。檢方偵訊時他又改口說,與女網友約好5000元性交易。
檢方查出,案發地點賓館在信義區不是在大安區。黃前後說法矛盾。
檢察官檢視賓館走道監視器畫面,發現被害女網友小跑步離開房間,顯示她急欲離開現場的心情。不採信黃文和的說法,日前將他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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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種簡單的騙術~還會有人上當?
我是很不想這麼說,因為對於受害人來說有點不好!
但是事實就如此~所以我還是想說一下!
如果是要介紹工作,應該是約在可以談公事的地方!
怎麼會約在賓館,約在星巴克不是更好?
或是其他餐館~
小虫我怎麼想都覺得約在賓館不是一件好事!
畢竟那邊有床,又有隔音設備~真不是一個對初次見面之人好的地方!
以有很多網友被誘騙出來性侵害的例子!
所以這次受害人還被這種方法騙到賓館差點性侵得逞甄試太不應該了!
直得反省!!